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

保險真的可以節稅嗎(二)?--保險不能節省贈與稅

人壽保險不能節省贈與稅,沒搞錯吧!所有的人不是都說人壽保險可以節省遺產稅、贈與稅、所得稅嗎?你怎麼說人壽保險不能節省贈與稅,我只能說,過去習以為常的,未必正確。

如果人壽保險可以節省贈與稅,請問,你是依據哪一條法律,與保險節稅有關的法條,我完全找不到哪一法律條文有提到人壽保險可以節省贈與稅。

可以節省遺產稅的規定,列在遺贈稅法第16條,該條文明確規定「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」不計入遺產總額,保險法第112條亦同樣規定「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,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。」,故死亡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稅之規定甚為明確。

有關節省贈與稅的規定,列在遺贈稅法第20條,但看不到保險給付免計入贈與總額之規定,亦即,保險是被排除在免課贈與稅的條款項下。

既然如此,為何業務員均認為保險可以節省贈與稅?

許多業務員會這樣告訴客戶,每年匯220萬元到小孩的戶頭,再由小孩戶頭扣繳保險費,這樣,就可以節省贈與稅,整個資金流程可以證明是大人贈與小孩。

沒錯,依據贈與稅法第22條:「贈與稅納稅義務人,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。」,但要知道,每年贈與小孩220萬以內免課贈與稅,此與是否購買保險無關,當每年匯220萬到小孩戶頭,即可達贈與目的,並無法藉由購買保險,在220萬免稅贈與額度外,再額外享有贈與免稅。

在贈與稅規劃方面,一般常用的有分年贈與、控股公司的設立、買賣式的贈與、財產證券化、分年繳納保費的贈與、贈與財團法人方式、農地贈與、以及贈與不動產等方式,各有其優劣,如何規劃,這要看個人的喜好、規劃的難易度、可能的風險,及規劃的成本了。

iv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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